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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云南大学第九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12-06 发布者:yanedu.com2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第九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我校在校全日制非毕业年级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

(二)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前期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已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基金和笹川基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

(三)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相关学科领域内至少一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于副教授的专家学者担任指导教师并给出推荐意见。

(四)项目负责人一个年度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

二、立项计划和资助额度

(一)立项计划

本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拟立项总数不超过120项,其中文理科重点项目立项数分别控制在10项以内,一般项目分别控制在50项以内(一般项目文理科比例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但总数不超过100项。

(二)资助额度

研究生科研课题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凡获准立项作品,均可获得“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3000元,理工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4000元;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6000元,理工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0000元。鼓励学院、研究院(所)以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和接受报名时间(11月22日—12月9日)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认真组织研究生学习《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参加本次项目申报,并做好选题指导工作。

2. 学生报名程序:

(1)了解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确定申报选题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于副教授的专家学者担任);

(3)按照填写说明,填写立项申请书(区分文科项目和理科项目);

(4)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意见;

(5)申请书及活页一式两份纸质版报培养单位。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初审(12月10日-12月15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生报名结束后,组织专家组进行初审和结果公示,择优推荐上报学校。针对报送项目,培养单位须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组织申请人进行修改后在申请书“培养单位意见”一栏填写评审意见后上报。(推荐上报名额分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非毕业班学生人数不超过100人的,以不超过8项推荐上报,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非毕业班学生人数在100人以上,但不超过200人的,以不超过12项推荐上报,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非毕业班学生人数超过200人的以不超过17项推荐上报,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12月15日—12月25日)

12月15日17:00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推荐项目申请书及活页(一式二份)和汇总表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呈贡校区明远楼228室),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办公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共账户。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获准立项名单于12月25日前在云大官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有关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工作,务必做好相关文件学习、传达及组织申报工作,切实培育和选拔一批具有高质量的项目进行资助。

(二)各单位要根据《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督促、指导工作,按照要求完成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钱发维、成希,电话:65033183。

特此通知。

云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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