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力倡以师生为本、以学术为本,坚持以发展与创新为灵魂,以服务与品位为宗旨,以净化学风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中心,大胆借鉴国际研究生教育主流的成功经验,力争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方面形成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独特品牌,努力为社会培养优秀的人才。
一.报考条件:
(1)2016年9月1日前已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本科生);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3年或3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三.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无须加试
四.复试口试科目:法律英语、民法、法理学
五.复试笔试科目:民法、法理学、中国宪法、个人法律职业规划
六.初试自命题参考书目:无
七.复试笔试参考书目:
(1)王利明主编:《民法》(第6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孙国华、朱景文主编:《法理学》(第4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3)张千帆主编:《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更多有关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的相关问题请登陆在职研究生网站查询或在线咨询老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