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它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又是环境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从法学的观点来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系统地概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课程,涵盖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整个学科领域各主要门类或分支学科的主要内容。
为了提高广大在职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应用型、高素质创新人才,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省学位办审核,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2013年我校特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面向社会招生。
依据环境保护的国策和国家法学教育的方针,根据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教学和环境资源守法、执法的需要,培养政治上坚定、理论功底扎实、知识面宽广、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适应二十一世纪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环境资源法学高级专门人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后工作两年以上。
3.申请硕士学位者需为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
1.学习年限:在职不脱产学习两年。
2.教学方式:集中授课与课外自学相结合。
3.课程设置
必修课:可持续发展理论、环境资源法学总论、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国际环境法
限选课外国环境法、生态伦理学、民法学专题、环境诉讼专题、环境经济学
选修课:法理学专题、经济法专题、环境资源法专题、环境责任专题、环境资源法疑难案例、资源科学概论
报名须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照片4张;
④填写完整的《石家庄经济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1.报名费:100 元
2.课程学习阶段费用:25000元,学费在参加学习前一次交清。进修班正式上课后,学员原则上在两年内完成学校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学员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进修的,可酌情退还进修费。此学习属非学历教育。
3.申请硕士学位阶段费用:4000元。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清。学员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申请硕士学位者,按《石家庄经济学院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管理办法》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国家组织的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以及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由石家庄经济学院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该结业证书是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合格的证明,是确认持证者学识水平的一种依据,但不是学历或学位的证明。拟申请硕士学位的进修班学员按《石家庄经济学院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010-5964823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