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及具有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海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报考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研究生报考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七个培养方向:
1、政府法务;
2、刑事司法;
3、民商法;
4、知识产权法;
5、经济法;
6、金融法;
7、国际经济法;
四、考试: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即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五、学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制二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制三年。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