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项目管理招生简章
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199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03年经国家劳动人事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91年被原国家教委批准具有单独组织硕士生招生入学考试权的单考单位;1997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单位;2001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工程硕士授权单位。
山东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项目管理在职研究生考试方式、时间:(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
(一)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时间:2010年10月30、31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注:2010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工作要进行改革。)
(二)第二阶段,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和面试:
考试时间:笔试:青岛校区2010年12月19日、泰安校区2010年12月29日,下午2:30~5:30。
面试:青岛校区2010年12月18日、泰安校区2010年12月28日,面试地点由学院通知。
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人数占该领域录取人数的10%。培养费21000元/每生。
学制一般2.5-3年,最长不超过5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按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课程经考试合格,通过论文答辩,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