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和《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方案》(华师﹝2015﹞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于2018年3—6月开展公共管理硕士和体育硕士的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具体要求请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方案》和相关文件执行。
二、专业学位授权点需参照“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结合
“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撰写《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总结报告所涉及的统计时间、统计数据等均须按《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的编写说明来制定与填写。
三、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和《专家组对XX学位授权点的评价意见》纸质版一式7份报送校学位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jshc15@scnu.edu.cn。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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