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招收从事教学工作人员以进校不离岗,课程阶段相对集中的培养方式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期限为3-5年,攻读学位期间在学校本部学习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按相关硕士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授予硕士学位(只发硕士学位证书,不发毕业证书)。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其工资、医疗费及生活福利等均由原单位负责。
性别 男 女
学历 专科 本科有学位 本科无学位 硕士
上课地点 北京 上海 广东 深圳 山东 河南 其他 上课形式 周末班 寒暑假班 集中班 网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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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
毕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