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宁波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5月,由原宁波大学法律系、社会科学系(原宁波师范学院政治经济系)和德育教育中心合并组建而成。法律系于1986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对口援建下创办,是宁波大学最早设立的八个系之一。
学院现有3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法学)。
民商法学硕士点是浙江省第一个民商法硕士点,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16年增设法学理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07年获得法律硕士(JM)和公共管理硕士(MPA)2个专业硕士点。
法学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国家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浙江省重点专业、浙江省优势专业、宁波市品牌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是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法学团队是浙江省高校教育团队。
学院拥有浙江省唯一的法学一流学科(A类),民商法学、公共管理是浙江省重点学科,经济法学是宁波市重点学科。还拥有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并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建设“宁波市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中心”,与其他学院合作建设浙江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海洋经济与文化建设研究中心”。
二、专业简介
法律(法学)是200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该学位点以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两个硕士学位点为基础,兼顾刑事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等学科,并紧密联系浙江这一特定地区所具有的经济发达、开放度高、民商事活动复杂频繁的实际和特点,以培养复合型和应用型高层次人才为目标。
近3年来,学位点主持各类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项(2016年5项),教育部、司法部、省哲社规划基金等省部级项目24项;总经费达600多万元;发表高水平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14部;科研奖励11项。
三、报考条件
毕业三年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考试内容
(代码) 专业名称 及研究方向 | 招生 人数 | 初试科目 | 复试专业课 科目 | 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 学制 |
035101法律 (非法学) | 25 | ①101思想政治 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 专业基础 (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 综合(非法学) | 面试: 思政面试 民法和刑法 专业面试 英语口试 | 无 | 3年 |
035102法律 (法学) | 2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 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 综合(法学) | 民法 刑法 | 2.5年 |
五、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后,在MBA教育中心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完成全部课程学分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审核同意后,授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