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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暑假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08-25 发布者:萧然

兰州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网讯:按照学校安排,学生2017年7月17日开始放假,8月26日、8月27日报到注册,8月28日开始上课;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17】28号)文件要求,为了确保暑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让全校研究生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的暑假,现就暑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要对研究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假期安全教育,提醒研究生在暑假期间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饮食安全等,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全方位,多渠道切实加强研究生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暑假期间因课题要求需在学校进行科研和实验的同学,务必增强实验安全意识,要加强对实验室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检查,特别要重视防火意识,注意电器使用安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研究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增强自身的防火、防盗和防骗意识,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电炉、烘鞋器、电饭煲、热得快、电吹风等违章电器。留校研究生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严禁在宿舍留宿他人,对陌生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避免被盗和被骗事件的发生。一经发现研究生使用违章电器或违反校纪校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研究生进行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同时追究其培养单位的责任。

四、全体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假期禁止到无安全保障的地方游玩;假期回家或外出,必须向导师请假并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务必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五、夏季是食物中毒与传染病的高发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以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传染病预防与食品卫生知识普及等安全教育,增强研究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与传染病的发生。

六、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或在暑期期间进行勤工助学的研究生,要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自觉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和我校研究生的良好形象。

七、假期结束后全体研究生于8月26日、8月27日报到注册,8月28日开始上课;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导师和培养单位书面请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8月28日上午8:30前将研究生返校情况上报研究生管理科,同时要做好未返校研究生的信息联络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

八、其他事宜

1、学校办公室值班室设在八号楼301室。

2、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八号楼一楼报警室(监控室)。

3、在岗值班时间为8:30-11:30、15:00-17:3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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