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知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原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名为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在职研修课程班,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集美大学(JiMei University),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研究生推免单位。
学校办学始于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1918年创办的集美学校师范部和1920年创办的集美学校水产科、商科,1994年,集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集美航海学院、集美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厦门水产学院、福建体育学院合并组建集美大学。
通过学习使学员在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涉集美大学法律专业知识和外语等方面的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达到独立从事涉集美大学法律实务技能的规格。
大专或大学本科毕业、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英语达到一定水平者均可报名。
完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的专科学员可获得研修班结业证书,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模块设置 | 课程设置 | 模块释义 |
核心课程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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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 ||
宪法学 | ||
民法学 | ||
刑法学 | ||
中国法制史 | ||
必修课 | 经济法 |
本模块目的是给予学员更广阔的视野,是上述模块的有效补充。帮助拓展学员法律视角,了解前沿的法律法规,提高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 |
公司法 | ||
证券法 | ||
保险法专题 | ||
海商法 | ||
国际法 | ||
国际货物买卖法 | ||
世界贸易组织法 | ||
知识产权法专题 | ||
比较民事诉讼法 | ||
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 | ||
市场经济理论研究 | ||
法律英语 |
开学时间:3月正式开学,仅剩4个名额!
上课时间:采取在职(不脱产)周末上课(周六全天授课)
考试方式:每学期末集中统一考试
学费:20000元/2年(不含教材费、申请学位期间的论文指导培训费。)
学员按研修班的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集美大学颁发《集美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学员研修班结业后,可视个人意愿,按照《集美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向西南石油大学学位办提出学位申请。
注:凡申请硕士学位者1、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者;2、通过本校组织学习的全部研修班课程;3、学员通过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有关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法学综合统一考试(每年3月统一考试资格审查时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者方可报名参加统一考试);4、公开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有国家正式发行刊号的报刊杂志,3000字左右)5.研修班成绩自结业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