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吉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专业招生简章,如果想要报名的学员可以入学,我们会给你提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高级研修课程。
一、吉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吉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
3、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4、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5、397、497为全国联考科目,非吉林师范大学命题。请考生参照相应考试大纲备考。
三、吉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复试科目:
9073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第十一版),吴祖谋、李双元主编,法律出版社。
第一章:法的一般原理。第五章:行政法。第六章:民法。第九章:刑法。第十章:刑事诉讼法。第十一章: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行政诉讼法。
四、吉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金星奖学金、薛亮奖学金等,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010-5964823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