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大学经贸学院税务硕士简介
财政学科始建于1960年,1978年开始招收财政专业本科生,1984年正式招收税务专业(是全国最早招收税务专业本科生的大学之一),1988年根据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调整要求,税务专业并入财政学专业招生。现已建成从本科—硕士—博士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并拥有湖南大学财税研究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研究所、湖南大学税收筹划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湖南大学在职研究生税务学学科教学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老师19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4人,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10人。特聘校外专家20人。本着“精财税、通经贸,晓财会,培养宏微观管理精英;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造就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理念,立足于培养高级财税管理专业人才。
1、湖南大学培养目标: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2、基本要求: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和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税收政策与征税管理、税收筹划与纳税管理、国际税收与跨国公司税务管理、税收中介服务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课程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考试方式 | ||||
学位基础课程 | 公共基础课 | B1000001M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2 | 秋 | 必修 | |||
B1000002M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16 | 秋 | 必修 | |||||
B1000006M | 基础英语 | 3 | 48 | 秋 | 必修 | |||||
学位基础课 | 专业基础课 | B1025025M | 现代经济学(含宏、微观经济学) | 3 | 48 | 秋 | 必修 | |||
B1025026M | 中国经济问题 | 3 | 48 | 秋 | 必修 | |||||
B1025027M | 税收理论与政策 | 3 | 48 | 秋 | 必修 | |||||
B1025028M | 中国税制专题 | 3 | 48 | 秋 | 必修 | |||||
B1025029M | 国际税收专题 | 3 | 48 | 春 | 必修 | |||||
B10250030M | 税务筹划专题 | 3 | 48 | 春 | 必修 | |||||
B10250031M | 税务管理专题 | 2 | 32 | 春 | 必修 | |||||
专业选修课 | B1025032M | 税务稽查专题 | 2 | 32 | 春 | 选修四门 | ||||
B1025033M | 高级税务会计 | 2 | 32 | 春 | ||||||
B1025034M |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 2 | 32 | 春 | ||||||
B1025035M | 纳税评估实务 | 2 | 32 | 春 | ||||||
B1025036M | 税务代理实务 | 2 | 32 | 春 | ||||||
B1025037M | 经济法专题 | 2 | 32 | 春 | ||||||
B1025040M | 数量分析方法 | 2 | 32 | 春 | ||||||
B1025042M | 税收信息化 | 2 | 32 | 春 | ||||||
B1025043M | 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 | 2 | 32 | 春 |
税务专业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笔试,全国联考
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第二单元:英语二(100分)
第三单元: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150分)
第四单元:税务专业基础(150分)
2、复试:由学校自主安排。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办法等将在我院网站招生信息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4)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湖南大学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职学生非脱产学习,学制3年,学费14000元/年,共计42000元(学费标准具体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书籍费2000元。在职学生不安排住宿。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达到毕业要求的在职硕士生,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专业硕士学位。
咨询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010-5964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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