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限额
除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外,其他专业领域招生人数自定。
二、工程硕士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学士学位。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考试科目
1、第一阶段 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命题依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第二阶段 包含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第二阶段测试在考试同期举行。专业课考试和面试命题、考试、阅卷均由我校自行组织。
四、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全国工程硕士指导委员会有关评估要求,我校自行确定工程硕士的合格分数线,并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第二阶段测试),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按培养方案培养。录取为工程硕士的人员,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学习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六、招生领域:
机械工程、农业工程、电气工程、环境工程、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计算机技术、水利工程、软件工程、测绘工程、工业工程、
地质工程、项目管理、交通运输工程、物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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