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创办于 1953 年,是原地质部直属五大院校之一,是自然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被誉为 “地质精英” 的摇篮。地质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廷栋任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建于 1953 年,由李四光、何长工选址塞外古城宣化市(现为张家口市宣化区)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宣化地质学校;1955 年更名为地质部宣化地质学校;1970 年更名为河北省宣化地质学校;1971 年更名为河北地质学院;1985 年 6 月,从宣化迁至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办学;1996 年 5 月,更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2016 年 3 月,定名为河北地质大学。2016 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截至 2024 年 1 月,学校总占地面积 139.55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41.38 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 165 万册,电子图书 510 万册;设有 16 个教学院系,开设 70 个本科专业;拥有 1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1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有专任教师 969 人。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管理、行政、金融、商业等各个领域拥有一定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的在职人员。
2.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申请硕士学位时满 3 年);
(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本科毕业无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者,可申请参加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可获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1. 报名资料:
(1)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2 寸蓝底彩色照片;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效证明材料;
(3)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 主要流程:
(1)提交资料与费用,通过审核后录取发放通知书,按照培养方案,在职参加硕士学位课程班学习;
(2)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
(3)撰写、参加并通过论文答辩。
英语、法学
弹性学制,2 - 6 年。
3万元
1. 对通过资格审核取得学位课程学习资格的申请人,由学校根据所申请学科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周末、节假日,安排网络、面授等形式的非全日制课程教学,学员应在学习期间修完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
2. 学员学习期间,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英语、俄语或日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免试入学
· 弹性学制
· 考试灵活
1. 申请人须达到 “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要求才能向学校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2. 经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批准后两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资格。
3. 经学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同意答辩申请后,由相关学院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以备检查评估。
4. 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流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5. 有以下情况者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资料伪造;
(2)申请论文存在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1. 修完课程学分、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由河北地质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2.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与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样式一致,在学信网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注册查询,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出国留学、报考申请博士学位等方面具有同等效力。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