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原"河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更改为"河北师范大学在职研修班",在职人员申硕流程不变!
河北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又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91个。为使广大在职人员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进而更加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我校将继续举办教育管理在职研究生课程。
河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题库 | 课程名称 | 主考单位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研究生院 | |
教育的历史与哲学基础 | 研究生院 | |
公共经济学 | 研究生院 | |
教育经济学 | 研究生院 | |
非题库 | 质的研究方法 | 教育学院 |
教育财政学 | 教育学院 | |
教育社会学 | 教育学院 | |
教育定量研究方法 | 教育学院 | |
中国教育法律政策导论 | 教育学院 | |
语言基础 | 教育学院 | |
教育法学 | 法学院 |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教育学院 | |
教育政策的经济分析 | 教育学院 | |
公共(教育)政策分析 | 教育学院 | |
教育管理与法制 | 教育学院 | |
全国统考 | 综合水平考试 | 省(市)学位办 |
外语水平考试 | 省(市)学位办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工作上做出了较为突出的成绩;
2、一般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专科毕业者需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且达到本科同等学力水平;
3、原则上经所在单位同意。
学制两年
周末班。周末授课,每门课程学完之后进行考试或考核
1、学制:课程研修班学制两年,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2、考试:国家统考每年一次,学校题库考试每年两次,学院非题库考试随堂考。
3、考试资格:学士学位满三年后,可申请办理考试资格卡;符合条件可申请参加全国统考,通过考试后获得本专业相关证书。
4、上课时间:周末班每月隔周周末上课,周六、日连续。
1.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可下载);
2.验交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白底或蓝底);照片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规格180X240)。
面授班于河北师范大学校进行授课,全国班网络授课。
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进行,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学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规定的课程学习,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发给《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在职研修班结业证书》。
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且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取得优良的业绩;
2、符合《河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关于课程学习和学分要求的有关规定;
3、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入学之日起,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具备以上条件后,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士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学费人民币27000元。校内注册成功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研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1、报名时间:正在招生中!
2、联系人:王老师
3、咨询电话:010-59648234
4、地址:河北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