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于一九九七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权后便开展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课程学习及学位申报的受理工作至今。2017年我校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的报名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课程学习人员的基本条件
1、学术型同等学力人员:获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医学基础或临床工作三年以上(即2015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专业型同等学力人员(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二、网上信息填报
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须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蓝底电子照片(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
三、报名须知:
1、现场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贵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登记表》(附件2),该表应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专业型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须提供加盖规培单位公章的证明(附件3)。
(4)已获取职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型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职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7月5日-7月11日(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2)报名地点: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老药学楼二楼2-1室)
3、有关费用:
课程学习费:学术型8000元/学年,专业型10000元/学年。(8月底入学报到时交费,可刷卡)
4、其他事项:
(1)具体入学时间将公布于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不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学员关注网站通知,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2)同等学力课程学习类型分为日常班和周末班:
日常班上课时间为周一~周五,上课地点在花溪校区;
周末班上课时间为周六~周日,上课地点在北京路校区。
四、招生专业
根据《贵州医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总则第二条,截止2017年我校有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点如下:
1.细胞生物学 | 2.病原生物学 | 3.免疫学 |
4.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5.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6.药理学 |
7.内科学(包括三级学科) | 8.外科学(包括三级学科) | 9.妇产科学 |
10.神经病学 | 11.耳鼻咽喉科学 | 12.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3.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 | 14.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15.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6.卫生毒理学 | 17.肿瘤学 | 18.皮肤病与性病学 |
19.儿科学 | 20.眼科学 | 21.药剂学 |
22.麻醉学 | 23.针灸推拿学 | 24.临床检验诊断学 |
25.口腔临床医学 | 26.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27.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28.全科医学 | 29.急诊医学(专业学位) |
五、导师信息
学术学位导师可以指导学术型及专业型同等学力学员,专业学位导师只能指导专业型同等学力学员。
文章来源贵阳医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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