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创建于1958年,其前身是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湛江医学院。1992 年,易名为广东医学院。从“八五”计划开始,连续三个五年进入省重点建设院校行列。1991年获广东省办学水平评估一等奖,2005 年被教育部评定为本科教学水平优秀院校,现已成为广东省高素质医学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学校设有基础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检验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社科部、体育部,拥有1所直属附属医院,1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86所临床教学医院。
广东医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内科学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凡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的学员(含同等学力学员)均可申请我院硕士学位。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包括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拟攻读的学科专业、工作业绩等)。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④所在单位意见,包括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鉴定材料。其中,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外加封面“广东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研修班”(封面上注明工作单位、姓名)。
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交缴报名费100元。
2017年7月~9月。
根据择优免试录取原则,经研究生处审查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一)同等学力学员(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的学员)学费18,000元(含教材资料费和学位论文答辩费)。学院及直属附属医院教职员工学费15,000元。
所有费用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时一次性交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所有缴交费用,概不退回。补考、重修及再次论文答辩需另外收费。
(二)学员来往听课、接受指导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
(三)现金、银行转帐或汇款缴费。
业余学习。以集中授课、指导研讨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集中授课地点设在广东医科大学湛江校区,集中授课时间定在每周六和周日(具体时间待定)。一年半左右时间完成所有课程。
凡完成我院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可获广东医科大学签章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凡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的学员,完成我院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4年时间内通过国家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临床专业的学员还须通过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广东医科大学签章、国家学位办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凡以假证明、假学历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名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