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原"在职研究生研修班"更名为"高级进修班",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为尽快培养一批具有文化产业专业知识及政策分析能力、有较宽知识面的复合型、研究型及应用型专业人才,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注册,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继续举办“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实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中国传媒大学是按教育部规定,完成课程学习经考试合格者,由中国传媒大学颁发“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证书”证书有校长签字,国家承认研究生同等学力。符合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中国传媒的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将授予中国传媒大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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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传媒经济学(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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