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艺术学理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敬业精神和综合素质,严谨的艺术研究作风和创造能力,扎实的艺术学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了解学科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独立进行理论研究,毕业后能从事较高层次的专业理论研究工作。
北京服装学院是全国唯一以服装命名,艺工为主,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北京服装学院“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管理教育相结合,民族服饰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服装教学。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不含留学生及港澳台人员),其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申请人所学语种为英语,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学理论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学理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敬业精神和综合素质,严谨的艺术研究作风和创造能力,扎实的艺术学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了解学科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独立进行理论研究,毕业后能从事较高层次的专业理论研究工作。
北京服装学院是全国唯一以服装命名,艺工为主,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北京服装学院“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管理教育相结合,民族服饰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服装教学。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不含留学生及港澳台人员),其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申请人所学语种为英语,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二、艺术学理论在职研究生专业方向:
艺术设计学院:
艺术理论(中西艺术理论史、艺术社会学)、
艺术设计理论(中国古代物质文化史专题研究(含服饰文化)、中外设计史);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服装史论与风格(中国服装史论研究、外国服装史论研究、服装产业文化理论研究);
外语系:中外服饰文化(中外服装史论比较研究、中外服装社会心理学比较研究、中外服饰文化比较研究);
三、艺术学理论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1、服装史论与风格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英语精读(一)、美学、艺术哲学、艺术设计史、
服装设计与品牌发展史、英语视听说、服装心理学、自然辩证法、英语精读(二)、
中外文化比较、外国服装史论、中国服装史论、服饰文化论、中国民族服饰文化研究、
第二外语(法语)、设计方法论、科学研究方法、服装营销与品牌研究;
2、中外服饰文化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英语精读(一)、美学、艺术设计史、
服装设计与品牌发展史、翻译理论与实践、英语视听说、艺术哲学、服装心理学、
自然辩证法、英语精读(二)、中外文化比较、中国民族服饰文化研究、
西方二十世纪时尚史、美国服装社会心理学研究、西方服饰文化论、
纺织服装英语翻译、第二外语(法语)、设计方法论、服装营销与品牌研究;
3、艺术理论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英语精读(一)、艺术哲学、美学、视觉文化研究、西方文艺理论思想史、
中国文艺理论思想史、英语视听说、艺术与文化经济学、自然辩证法、
英语精读(二)、中外文化比较、中外艺术比较、服饰文化论、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第二外语(法语)、中国古代物质文化专题;
4、艺术设计理论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英语精读(一)、艺术哲学、视觉文化研究、
中国古代设计理论、中国古代美学思想史、中国中古时期视觉艺术、英语视听说、
中国文艺理论思想史、自然辩证法、英语精读(二)、中外文化比较、服饰文化论、
设计的理念、中外艺术比较、中国古代物质文化专题、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第二外语(法语)、设计方法论。
四、学习年限:一般为3-6年。
五、学习方式:所有研究生课程均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同堂听课的方式进行。
六、考试:
申请人取得资格后,须在五年内通过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考核,考核严格按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生考核标准进行。
申请人还需在五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限机械工程和工商管理两个学科)和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具体事宜,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办理。
七、学位论文阶段(1年)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向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答辩申请。
申请人须在答辩前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详见《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基本要求》。
通过答辩并经北京服装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北京服装学院硕士学位,不涉及学历。
八、报名材料: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如属国(境)外学位,还应携带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毕退回,复印件留存;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如科研报告、工程设计、发明、专利证书等,原件用毕退回,附复印件1份留存;
申请人2寸照片一张及电子版(要求与网上注册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版)。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5964823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