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实践工作和管理工作人员。
2、政府及企业审计部门、资产清算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工作人员。
3、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涉及核算等方面的工作人员。
4、有意从事会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及会计学相关研究人员。
必修课 | |
1.企业战略管理* | 2.市场营销管理* |
3.财务管理理论* | 4.货币银行学 |
5.会计理论与方法 | 6.审计理论与实务 |
7.高级财务会计 | 8.高级管理会计 |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10.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1.管理研究方法 | 12.语言基础(英语)* |
专业课 | |
1.管理学原理* | 2.税务筹划 |
3.高级成本管理 | 4.财务报表分析 |
5.会计与财务研究方法 | 6.会计准则理论与实务 |
注明:课程设置按当年最新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标准调整。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两年,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无年限要求。
3.大专学历者,可参加研修班课程的学习,获得结业证书。
1、填写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2、交验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交同一底版两张1寸白底照片(二张1寸)。
授课地点于安徽大学校本部进行授课。
1、学制:课程研修班学制两年。
2、考试:国家统考每年一次,学校题库考试每年两次,学院非题库考试随堂考。
3、考试资格:学士学位满三年后,可申请办理考试资格卡,符合条件可申请参加全国统考,通过考试后获得本专业相关证书。
4、上课时间:周末班每月隔周周末上课,周六、日连续。
收费标准学费42000元(以学校最终批复为准),包含18门课程的学费和教材费;
报到当日缴纳学费42,000元整(以学校最终批复为准)(刷卡、支票均可,不接受现金);
研修班正式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学习,视作自动放弃,不退学费;
申请参加课程考试、论文指导及答辩等费用,另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重要知会交付学校审核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若因证书不真实造成后果,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
电话:010-59648234
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