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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在职研究生中医外科学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10-14 发布者:郑赫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职工站教工总人数的50%,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的专职教师占专职教师总人数的50%。学院教学、科研实力雄厚,其中市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1个,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7个、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10个、市级精品课程7门、校级精品课程4门。中医学院承担着学院各专业、各层次中西医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等20余门课程的基础教学任务。

一、申请人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所在单位同意申请学位。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

4.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必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招生方向

中医外科学

三、课程设置

必修课:英语、生物统计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专业基础课:中医外科学、中医外科学总论、中医外科学研究进展、中医临床基础研究进展。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和提交的材料:

①天津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②由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

③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已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凡因弄虚作假或个人原因而未被接受申请者,所交费用概不退还。

五、学位授予

1.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学习。根据每个专业培养方案的不同,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上课时间基本安排在晚上和周末,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课表为准。

2.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五年内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五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统考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在导师指导下,从事专业课题研究,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通过硕士论文答辩。

4.发表论文或取得的成果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

5.满足以上条件,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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