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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行政管理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10-14 发布者:陈都灵

河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使广大在职人员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进而更加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现代化管理的要求。

一、报名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表现良好,并有相应的科研成果。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到50岁)。

二、课程设置

政治、英语、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社会管理与创新研究、行政法前沿问题研究、中外政府改革理论与实践、公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劳动经济理论与公共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等。

三、学习方式

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

四、报名方式

入学无考试,无名额限制。

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交本人近期一寸半身彩色照片5张。

五、证书授予

学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规定的课程学习,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发给《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六、申请硕士学位

课程结束后将颁发结业证书,通过两门相关课程的全国统考,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相关规定者,将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七、收费

教材费、调研费及面授期间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学员因故不能继续参加正常学习,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64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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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400-617-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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